葫芦岛驾车撞小学生案致5死19伤,坐实是故意杀人,能判死刑吗?

他不是故意杀人,他实施撞人一刻没有具体的侵害目标。而是希望或放任更多的死伤后果。公安机关以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侦查是正确的,而且该罪名和故意杀人罪一样,都可以适用死刑。在量刑上比故意杀人更重。说了这么多,其实我最想说的是“这孙子,崩他一百枪都不解恨”!!!你和你媳妇生气,怎么不去撞你媳妇,撞你孩子,撞你家人!每看一次新闻心就疼一次。

大家好我是头虾君,以前昆山砍人事件也是我做的网络辩护,不知大家还有印象没?对于此次葫芦岛撞人事件,我做如下分析。

1,驾车男因家庭琐事产生厌世报复心理,驾车撞向学生群。动机明显,且就是报复社会。

南京驾车撞人后续,南京驾车撞人后续处理

2,在撞击学生后,在暴力行为发生后并无反悔态度,则继续驾车逃跑,构成肇事逃逸罪。这样的情况法院不予同情处理,且不构成情绪失控。

3,伤亡均为小学生,且人数较多。我国对于妇女儿童有特殊保护权益。如果是妇女儿童遭受暴力袭击所导致伤亡的,法院会从重处罚。

4,定性,我认为本案定性不应是危害公共安全罪,而应该是故意杀人罪。因为,驾车男撞击孩子,并非是在车辆行驶期间,突然产生厌世报复心态;厌世心态和报复杀人两者之间并无同时进行。而是在跟自己妻子争吵过后,情绪失控,故意驾车撞向学生。且作案动机明显,因个人家庭琐事产生报复社会,因此,故意杀人没有问题。

南京彭宇案到底发生了什么? 百科上前后矛盾,前面说彭宇承认了撞人,后面又说彭宇得了“搀扶老人委屈奖?

彭宇和律师高式东对判决结果的预计都比较乐观,“这个案子我觉得胜诉的可能性比较大,因为仅从证据角度出发,老太太并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——是彭宇撞倒了她。”

高式东说,“因为民事诉讼的原则就是这样:谁主张、谁举证。老太太说是彭宇撞倒了她,那她就得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,而不用彭宇找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撞。”

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,法院用逻辑推理和分析的方法做出了认定和判决。 上面这段是真的,其他的都是不良媒体的鼓吹

南京小车撞人逃逸怎么处理?

交通肇事罪,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,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,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。

根据《刑法》第133条的规定,犯交通肇事罪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;

因逃逸致人死亡的,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
因此,如果开车的时候撞了人,除了会被吊销驾照,被判罚款,还会构成交通肇事罪,逃逸行为又是交通肇事罪的加重处罚情节,会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。